从年6月底到10月底,从仲夏至深秋,从中关村大街59号到角门北路10号,2个院区,7个病区,每天往返共计29.2公里的距离,28站地铁的路程,我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完成了自己为期四个月,收获与回忆都很充盈的实习之旅。由于篇幅所限,四个月的经历不能一一展示,在这里仅选取部分内容与大家分享。
——王亚娟
需求决定工作方向
医务社会工作的开展通常是从病人需要出发的,病人的需求决定了医务社工的工作方向,我所在科室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帮助患者解决因工伤、交通事故和其他各种意外伤害致残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工作,这项工作内容同样是由院内主要病人的集体需求决定的。从病人类型上说,中康的优势专科为脊髓损伤康复科,来此院就医治疗的病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为脊髓损伤病人,而在这部分病人中,又有相当一部分病人的受伤原因为工伤。因此,这类病人的共同特征可以归为以下几点:在高危建筑行业工作、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家境贫困、工伤导致脊髓损伤、经济负担重。疾病的特性和病人的特征共同导致了病人在受伤以后面临着严峻的身体、精神、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压力,医院接受的身体机能康复外,他们最急迫的需求便是经济压力的缓解以及与工作单位的法律纠纷,社康科的存在正好能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为脊髓损伤者开办的生活重建训练班
●脊髓损伤者在进行自主穿脱衣练习
我在实习首周就在科室老师的带领下接触了4位这种类型的工伤病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和他们的接触也给我带来了第一次改变。前面提到,这类病人有在工作背景、家庭情况、教育水平、受伤原因等方面都很一致的共性特征,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同之处,因此,我们在开展工作时要一对一聆听,了解全部细节和每个人问题的特殊之处,对症下药,才能给出相对准确的建议。和这类病人交流服务的过程中最常用到的是和“工伤认定”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个过程让我看到了社工的力量,同时,也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向我袭来。本科四年研究生一年,总共五年的社工专业学习在这里全无用武之地,因为这里的病人最需要的恰恰是我不懂的法律知识,对于他们疾病的陌生也让我在沟通过程中手忙脚乱,最初的那段时间里我常常会想:我到底能做些什么?后来,和督导的几次交谈让我逐渐从沮丧中走出来,医院的日常生活,思考他们的言行举止,通过软陶、丝网花等各种手工方式和他们建立专业关系,发掘他们可能的需求与我们能够提供的服务,并在一点一点、日复一日的医疗与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夯实基础。慢慢地,我感觉自己成为了一名能够和病人自如交流、了解需求开展服务的,还算合格的医务社工。●和服务对象一起做软陶
●一组共同完成的软陶作品
万事开头难——“什么时候我能站起来了再去过生日”
八月底,我们准备为近期过生日的病人组织一场集体生日会,并想借此契机了解一下病人们的共性需求,好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在活动之前我们认真写了活动策划,准备了不含糖的食物和水果,试玩了三个游戏并准备了道具,并做好了在尴尬时跳出来救场的心理准备,然而万万没想到会在招募组员这一步上受挫。“去参加活动能让我自己走路吗?”、“什么时候我能站起来了再去过生日”……●集体生日会
虽然会有一些病人对于我们的邀请给予了热情的反馈,但依然存在不少不留情面拒绝的病人,这给斗志满满的我们实实在在的泼了盆冷水,当然整个实习期间,这样的情况不止出现了一次。几次小组活动的开展以及和督导同事的交流让我逐渐意识到理论和实务的极大不同。在真正开始做实务后会发现,很多时候课本上的“第一步”,默认为接下来所有工作前提的事情,恰恰是最难做到的,比如小组活动的第一步——如何招募组员。我本以为我们穿上了白大褂,给病人一种天然的信任,而且我们的活动这么好,他们怎么可能不愿意来参加呢?可事实往往不会如我们所愿。我们在下病房时遇到过不少毫不留情拒绝我们提议的病人,也遇到过一些在去过病房很多次之后才愿意主动向我们敞开心扉、坦露问题的病人,会有不少病人把我们当作来推销课程的不怀好意的医生,当然也有很多病人因为康复效果的不理想会对“正撞枪口”的我们恶语相向。慢慢地,我开始明白,对于这些刚刚经历了重大创伤,物质和精神层面都面临着巨大压力的病人来说,医院的首要目的是治疗和康复,除此之外他们可能不会对其他活动感兴趣。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会将自己封闭起来,对自己不了解的人或事保持极高的警惕,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为他们提供更需要的服务。陪伴、倾听与人文关怀
作为一种支持性的专业力量,社会工作有不同于其他专业的独特优势,医院内的病人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文关怀。患者渴求治疗和护理的同时,更需要的是理解与尊重。社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必每次会面都要想着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有些时候,陪伴的意义大于干预的意义,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大多数人医院里,精神和物质都面临着巨大负担的他们,很多时候都有一颗想要倾诉的心,而我们能做的,可以是倾听和陪伴,适时地在一旁给予关怀。科室内部常常会组织住院残障患者参与社会活动,以减少他们的孤独、自卑感。四个月内,我们为病人举办了一次集体生日会,并以中秋节和重阳节为契机举办了两次联欢会。以重阳节活动为例,从自我介绍环节大家的真情流露,到才艺展示环节的主动热情,再到最后大合唱环节的掌声不断,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也有不少人在红歌合唱的氛围中留下了眼泪。重阳的意义在于爱老敬老,我们在活动中看到了老人仍然蓬勃的生命力,也向老人传达出这个社会没有放弃遗忘他们的风气,我想我们的活动做到了。在开展活动之前,我们常常会担心纯联欢性质的活动会不会不能引起院内渴望实现早日康复愿望的病人的共鸣,但事实证明,医院场域内最缺少的就是娱乐放松,而我们带来的这种社会使命,不同于冷冰冰治疗之外的人性和情感表达,也都受到了病人及其家属的热烈欢迎,每次活动都得到了圆满成功。●泪洒现场的重阳联欢会
四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并不短暂,由于篇幅限制,很多收获不能在这里一一分享。在撰写这篇分享时,我又重新翻开了自己当初的工作笔记,点开每周认真写下的周记,仿佛顺着手机里的无数张照片又回到了不久前的那段时光,回到那段累但却收获满满又幸福满满的实习时光。●小朋友用她的小天才电话手表给我拍的照片
●某次生活重建训练班结束后的感动一幕
在医院实习的每一天都是不断汲取新鲜知识的一天。我从一个医学和常识小白,逐渐进化成一个了解人体脊椎构造,并能在听到颈5胸10迅速反应出他受伤位置和目前可能的身体状况的半合格医务社工。在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家庭背景、教育水平、性格特征等各不相同的病人深入接触过程中看见了社会和世界的多样性,也窥见了象牙塔外生活的真实样子,这是我在学校学习过程中永远都学不到的知识,医院场域之外永远都接触不到的生活,所以我很幸运能有这样一个机会,能有这样一份宝贵且愉快的经历。骆癸帆部分:
4个月的实习工作带给了我很多,我非常荣幸能够得到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实习的机会,在实践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得到服务对象肯定时的价值感,也收获了没有能够针对服务对象需求而被对方拒绝或是躲避时的挫败感,见过了很多复杂而又鲜活的人,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了社会工作的现实实践并不只有顺利的一面,实务工作其实会面对非常多的阻力和困难甚至失败,专业实务需要我们不停的思考,限于篇幅我主要分享两点关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收获:其一、专业服务的价值由服务对象来定义。
提到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我们往往会很自然的将重心放在服务的内容、形式、计划上来,但是我们不能忘记的一点便是服务行动是需要服务的双方以及服务双方之间搭建起的联系,最初的专业关系建立其实是最不能忽视的,当你的服务对象不需要或者不接受你的“专业服务”时,这种服务便只能成为空想。曾经的我会有一种莫名的自信,那就是“我们的服务能够帮到你们,你们有什么理由不接受这些对你们好的东西呢?”,直到招募小组成员的一次次碰壁时,我意识到了,所谓的“有利的”、“有好处的”只是我站在了解自身可能提供的专业服务的基础上自说自话的判断罢了,而现实情况就是,你的服务对象没有配合你的义务,他们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如何实现让服务对象愿意接受你可能提供的服务?沟通交流的技巧可以拉进彼此的距离,但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关系是朝着有利于开展专业服务的方向前进的,就比如当你通过聊天与一位康复中的脊髓损伤者逐渐熟络甚至成为朋友,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判断对方认可你的专业服务能力并进一步寻求你的专业服务,甚至对方从一开始可能就不需要你提前设计好的服务内容。实习工作下来我的经验是首先一定要清楚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在了解需求的基础上寻找切入点,针对他们的需求开展服务的设计,并通过沟通让其了解到可以获得的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和选择的权利,让他们在自主判断服务价值的基础上做出选择,这样我们才能最大程度上争取到自主自愿的、有需求的服务对象,也才能在之后的专业服务中尽可能的实现以人为本。
其二、服务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不逾矩。
在*策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当你的服务对象的陈述与其可能的受伤责任方陈述事实有出入时,你会选择相信谁呢?或者当你因为各种限制只能够了解到服务对象的陈述时,你该如何判断事实真相呢?当服务对象表示自己表述不清,需要你帮忙与受伤责任方进行沟通时,你可以用自己相对更加清楚的表达帮他直接与责任方沟通吗?我认为,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在面临类似的情况时保持冷静,独立思考,在真诚对待服务对象的同时,一方面要尝试分辨服务对象表达中的客观与主观部分,减少因为信息差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的误导,另一方面要保持冷静,牢记自己作为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范围,时刻明晰自己服务的边界,恪守专业工作伦理。一场事故的双方说法有出入,但是查明真相不是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当社会工作者所能获得的信息有限时,更应该谨慎处理自己获得的信息,要辨别好获得的信息中什么是客观的事实,什么是主观的推测、感受,什么是已经发生的,什么是可能发生或者计划发生的等;社会工作者是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服务对象的代表,没有权力也不应该代表服务对象行动,我们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可以做什么而不是应该怎么做,更不是帮他做什么,即便从最直观的感受上我们判断仅靠对方自己的时候效率较低,我们也应该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范围,不逾矩,这不仅仅是出于助人自助的价值考量,也是对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一种保护。供稿人
王亚娟骆癸帆
编辑
刘茉雯李鑫
审核|张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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