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情人节,推荐个应景的故事吧。
在杂志、期刊流行的年代,本文作者榛生是王牌作家。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18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常常和同伴去旁边的超市买毫升的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跟着*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因为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到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就是他!那么一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是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面孔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发现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跑去篮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着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忽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觉得应该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T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
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我喜欢那个男生。她看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像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了,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让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长木桌,我便写了字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饰,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
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地贴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伏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来。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废,然而,当我走到图书馆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笨蛋?”
我惊喜得差点跳起来,然后他就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再约会,我特意穿上了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们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多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子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罢。
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子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锌,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把眼睛看向我,笑了笑。
后来忽然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要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的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个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扔向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漫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是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可能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泪来,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在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有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榛生,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锌,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的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离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我就想我是死了心,我忽然会聪明得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一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的欢迎。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了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锌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锌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锌现在很幸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锌的情况,我知道我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到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锌的单位。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后来带我到他家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的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锌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得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没有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锌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锌,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冷淡地分别了。回去后,我开始张罗结婚的事。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又怎么会幸福呢。
这是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学生忽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刻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
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给我的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和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个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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