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有人在研究学前儿童独立生活能力领域中发现,在父母参与抚养的学前儿童中,独立生活能力较强于另外几种抚养类型的孩子:父母-祖辈共同抚养和父母抚养的学前儿童独立生活能力较强。这是因为父母一般接触教育的先进理念,多数年轻的父母从婴儿期就重视孩子生活习惯和技能和培养,在孩子发育到特定年龄,会刻意的让孩子自行解决一些与年龄相符的简单的生活问题,尽早的培养孩子独立,比如自行进食和试图自行穿衣等,并要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比如擦桌和扫地,整理自己的物品,这样孩子会在心理上享受一定的成就感和自我肯定,从而培养孩子对成功的喜悦感和自信心,这种抚养方式的孩子往往有较好的独立生活能力。
由于参与调查的人数偏少,结论只是由所调查的名学龄前儿童得出的,无法代表广大所有的父母抚养的儿童。父母单独抚养也有一定的弊端,生活中存在部分父母单独培养的儿童的另外一种情况,一方面由于工作忙或者没有充裕时间的时候,会让儿童自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这样会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自我管理和独立生活能力;另外一方面在有些时候,也会站在普通人或者成人的角度,简单粗糙的对待孩子,或者为了节省时间,往往会代替孩子去做一些事情,反而不利于儿童的独立生活能力的建立,我们希望在全家抚养的情况下,父母作为教育理念的主题,祖父母参与协调而不过于干涉,可能会对儿童的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更加有益。
研究发现,父母-祖辈共同抚养的学前儿童运动和集体活动能力较强。父母-祖辈抚养的儿童自小就在相对人口较多的集体中生活,家庭中每个成员的互动交流以及父母对祖辈的尊重爱护在潜移默化中对儿童产生影响,使之从小学会关心和爱护别人,懂得照顾别人,这些对儿童能很好的适应幼儿园或者参加其他集体活动是非常有益的;还有父母-祖辈三代共同生活中的长幼的秩序感使孩子学会尊老爱幼,进而推广到同样的对待别人,使之具有良好的品德,在集体活动中能有很好的适应性。
研究表明,祖孙三代共同抚养在对儿童语言、动作、思维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运动方面,祖辈偏重于安全保障,善于总结经验理论,父母多重于行动实施,重视儿童自我能力的培养,鼓励孩子自己解决问题,体验生活中各种规则与制度,比如过马路,认识交通标识,独自外出串门等,这样孩子不仅在理论上有一定的认识,同时在实践中能获得更贴切的感受,从而有利于运动能力的培养。
还有对学前儿童作业能力的研究发现,父母抚养的学前儿童在作业能力方面优于另外几种。现代父母很早就重视儿童自我动手能力的培养。在日常生活中训练其手眼协调及运动能力,比如抓握,乱画;同时,父母抚养多重视儿童自我能力的培养,所以在相应的年龄会刻意引导儿童的动手操作能力,自己倒水、系鞋带等,年长的儿童也会帮助父母学做饭以及使用简单的电器等,这些方面都有助于儿童的作业能力的发展。儿童的作业能力和儿童的操作智商有相符的内容存在,研究中也发现在父母抚养的儿童中,操作智商同样高于另外抚养方式的儿童,也说明了儿童智商与社会生活能力的相关性。
社会生活能力和智商的正相关性:儿童的智力发育水平受生物学因素和环境质量相互作用决定的。学龄前期儿童智能发展的比较快,是各项能力发育的敏感期,其智力水平受其父母文化程度的影响,也跟儿童所在的适宜的家庭氛围和有益的教育训练密不可分,学龄前儿童的智力水平在性别上无明显差异。研究表明,儿童的智商和社会生活能力是正相关的。
同样,研究结果也表明,儿童的智商与其抚养方式相关,说明不同的抚养方式,有不同的教育理念,对孩子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