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
赵毅衡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9月出版
叙述学是一门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但经过了多年的研究,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这门学问才逐渐成熟。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几条公理,20世纪80年代才有人点破。赵毅衡教授根据自己多年的体悟,得出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公理: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不是常识认为的作者创造叙述者,而是叙述者讲述自身。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
内文选读:
关于叙述学
叙述行为能叙述一切,就是无法叙述叙述行为本身,叙述行为实际上比被叙述出来的文本高一个层次。正如一面墙上有告示“此处不准贴告示”,此告示违反规定吗?不,它首先要被告示出来,才能进行告示。哪怕叙述者(无论是真人还是被委托的人物)说“我这就寄”“我即刻发”“幕在落下”,他说的依然不是了结叙述的叙述行为,而是被叙述的内容。
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只要把头开准了,余下的几乎是欧几里得几何学式的推导——从公理开始,可以步步为营地推及整个局面。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可能语言学会有类似情况),尤其是,这样一门再清晰不过的学问,多年来有那么多名家,写了那么多的书,却要等到20世纪下半期,到70年代后,这门学问才渐渐成熟。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几条公理,竟然要到80年代才有人点破,而公理中的一条最基本公理,我觉得我自己的体悟,可能比旁人更为清楚。这条公理就是: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不是常识认为的作者创造叙述者,而是叙述者讲述自身。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说者/被说者的双重人格,是理解绝大部分叙述学问题的钥匙——主体要靠主体意识回向自身才得以完成。
困难在于,叙述学没有一个欧几里得。它是反向积累的:先有很多学者研究个别题目,例如视角、意识流、作者干预、不可靠叙述,等等,然后有一些结构主义者试图综合成一个个体系,然后有许多后结构主义者试图拆解这些体系,只有到这个时候,公理才被剥露出来。本书的讨论得了后瞻的便宜,才有了一个貌似整齐的阐述。
从这个意义上来回顾,的确叙述学这门似乎并不复杂的学问,也只有依托当代文学/文化学的全部成果,才可能精密起来。首先是詹姆斯、伍尔夫、普鲁斯特、契诃夫等人创造了现代小说,实践远远地走在理论之前,才在本世纪初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小说技巧的讨论。但这只是叙述学的“前历史”。叙述学是20世纪的文学文化理论大潮(很多人认为20世纪是理论世纪,文学理论比文学创作成绩更大)的最具体实用的产品: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索绪尔语言学、布拉格学派、新亚里士多德学派诸家群起;60年代结构主义积富而发,直扣门扉;直到后结构主义符号学,以人类学术思想提供的最精密分析方法,登堂入室。所有这些学派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