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七条明确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这项举措充分表明,政府正在以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直视近年来的体育培训与竞赛乱象,高度警惕专项化训练和竞赛对幼儿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一、足球等专项化训练违背幼教规律
根据幼教规律分析表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系统的、长时间的、高强度的持续训练是取得理想训练效应的必要条件,也是取得良好比赛成绩的重要保证。足球、篮球等比赛不适合幼儿;足球、篮球等比赛具有快速、灵活、激烈对抗等特点,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幼儿教育规律。
专项化训练与竞赛危害幼儿身体健康
根据专项化训练与竞赛对幼儿影响表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专项化训练与竞赛对幼儿会产生不良影响;幼儿阶段为生长发育期,骨骼较软,不适合从事高强度运动。营养缺失;缺乏高强度运动后的营养补充常识,身体就会因无法获得充分的营养而影响幼儿正常发育。
专项化训练易使幼儿失去运动兴趣
根据专项化训练不良影响分析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影响对自我能力的客观认识;幼儿心理素质脆弱,好胜心强,在乎输赢,比赛失败后容易情绪失控。降低或失去对运动的兴趣;过度训练便会使幼儿身心产生疲惫,失去兴趣。
总结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不是缩小的成人,他们的成长是不可逆的。我们坚决支持禁止幼儿进行专项化训练和竞赛的举措,规避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危害,积极探索适宜、安全、有趣、高质量的幼儿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