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防工程经营场所
需配发消防应急袋
[导读]昨日,从吉林省人防办获悉,我省要求所有人防工程经营场所均需配发消防应急袋。
东亚讯(
李小丹)
昨日,从吉林省人防办获悉,我省要求所有人防工程经营场所均需配发消防应急袋。
据了解,截至2012年,全省建设和开发利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近30万平方米,用做地下商业街、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不但面积大,经营种类多,而且已成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人防工程固有特点,如易燃物品多、用电用火多、地下潮湿、封闭通风不畅,出入口少、能见度低、疏散困难、极易造成烟雾中*或缺氧窒息等特点,因而火灾危险性较大,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省人防办要求,在全省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经营场所,推行为场内从业人员和顾客准备配发消防应急袋,袋内装有毛巾一条、手电筒一个、矿泉水一瓶。
据了解,消防应急袋供火灾时人员疏散逃生时使用,每摊位至少配发两套,一套供业户使用,其余由业户提供给顾客使用。消防应急袋由工程经营管理部门统一配制,印有
消防应急袋
明显标志,悬挂在各摊位明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