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由谁检验
真
理
由
谁
检
验自一九一七年列宁创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来,国家建设有了一种新模式: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后,搞了三十年社会主义,不幸得很,不是过“左”,就是极“右”,加上“史无前例”的浩劫,其间虽说搞了一点工农业基础和卫星、原子弹之类(比起美国、苏联来不知差到哪里哪),吃饭穿衣还时时“计划”不过来,以至国人“主义”茫然。十字路口,有几个对马克思主义颇有研究的哲人,这时候抬出马克思主义的利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社会主义把人搞得颠狂如火,一人领导、一言堂、家长制,民生凋零,弊端重重,“人治”不适合中国,“计划经济”不适合中国。中国要发展,必须靠“法制”、靠“市场经济”——有法天地和,一“市”百业兴。否则,中国必将消亡。多么科学的论断!(也待实践的检验)岂止中国,若干年后,就是人类和地球,也是一定要消亡的。无情的是,实践,检验“人治”和“计划经济”,也检验着“法制”和“市场经济”。连被国师们奉为“法”、“市”鼻祖的英美,不也在实践面前摇摇欲坠了么!哪来的什么万应灵丹?“人治”百无一是也好,“法制”一贴回春也罢,好坏优劣得由国民评说。只要“人”不欢迎,哪怕贩卖者叫破喉咙,那也是“治”不下去的。当今的“法”之丰富,普通的律师不查法典怕是记不过来。况且,法学专家还在夜以继日地写,立法机构还在连篇累牍地批,其数也够我们“依”的了。老实说,包括《宪法》在内,我们都还不知如何去“依”好。随手举一个例子,就说壮士见义勇为吧!非绝顶武功的高手,或生物学兼物理学教授万不可为。面对歹徒,要么你能点穴擒拿;要么你能计算出拳的力量几斤几两,击打在哪个部位合适。力道掌握不好,失手把歹徒打死,轻则“防卫过当,过失杀人”,赚来几年徒刑;重则,若歹徒是某长的某某,你还得搭上性命。不然,你就被白刀进去红刀出来当一回烈士。来人世一遭不易,普通老百姓没几个愿当这样的烈士;生物学兼物理学教授又太少;武林高手多在深山老林。所以,见义勇为的人就象野生华南虎——难得一见,“法”之使然也!无论什么“治”,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人”。连风流乾隆也明白,大清的江山,靠的不是铸在青铜鼎上的金科玉律,而是满朝文武的励精图治。在自由思想豢养下的走狗们眼中,市场经济简直就是富国强民的不二法门。什么让市场来调节呀!什么一放就活呀!什么一“股”就灵呀!君不见,一“股”顷刻间让全民血汗化作私有;一放让国人无食不*;市场调节,调出了权力与生命的价格。房子在呼呼的盖,票子在唰唰地印,矿藏在哄哄地挖,石油在嗖嗖地采,森林在嘠嘎地伐,土地在哗哗的卖……与此同时,江河越治越臭,矿难越整越发,贪腐越打越多,贫富越拉越大。不明确实践的主体,其检验结果必然模糊。马克思之所谓“实践”是适应和改造社会和自然的活动,是指大众的实践,而非少数个别人的需要或“感觉”。***,几个人说“经检验合格,可放心食用”,哪里是“经”检验,完全是“免”检验;岂止是“可”,简直是“不喝有罪”。千家万户的实践证明,一日三餐*,谋害中国娃。泾渭分明的事为何总是黑白莫辩?曾记否当年“指鹿为马”?大大小小的赵高传人在作怪。不把赵高们从宝座上拉下来,摔得他骨头散架,乌纱滚地,就别指望乾坤朗朗,是非分明。或曰,小民力薄,何以为计?答:团结就是力量——这是古今中外的历史已经检验过的真理。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