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超一年
红利税减半
本报讯(
刘靖宜
宋立伟)财*部和国税总局正式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策。
了解到,本次改革后,股息红利税将按照个人持股期限长短的不同,分三档差别征收。其中持股超过1年后,将享受5%的最低税负,比现行税负减少了一半。
财*部表示,此次*策调整旨在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而部分业内人士上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红利税优惠对股市而言是重大利好,具体效果可待周一开盘后再观察。
股息红利所得不同持股期限的税负
1个月以内(含1个月)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超过1年
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业内观点
利好股市
下周一盘面或有体现
红利税优惠对股市而言是重大利好。今天上午,国金证券(600109)成都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蔡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短期看*策不会有太多实质影响,但对保持较高分红率的公司意义重大。
“这些股票多是权重股,*策实施后投资者会坚定持有这些股票的信心,将短期投资转为长期,这样一来市场就不会像以前一样发生大起大落。”蔡翔说。
具体到盘面,蔡翔表示*策会吸引投资者关注,但周一市场还将会以比较温和的态度来面对新*出台。“预计周一将会有一个纠错的过程,短期内将是震荡的格局。”
长城证券研究所总监向威达则认为,A股投资者更多是从股价波动中获取投资收益,而非单纯依靠现金分红,所以税负降低对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的影响并不大。
而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则表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对股市偏利好,尤其利好蓝筹股。
*策解读
持股期限计算方法
根据财*部公告,凡股权登记日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差别化税收*策执行。对2013年1月1日之前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计算,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有股份数量以每日日终结算后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持有记录为准。
股息红利所得计税及扣缴方法
股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例如,某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为100元,如果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元;如果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元;如果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25元。上述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股息红利的法定税率20%就是应纳税额。
作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上市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直接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而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第一步,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再划付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