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下发节日纠风通知 杜绝“节日病”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发关于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节日纠风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不断强化廉俭过节意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节日纠风的铁规禁令。同时,要认真管好公款开支的审批、报销环节,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贺卡和烟花爆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档娱乐活动,严禁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滥发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通知强调,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检查监督。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财务开支、公车管理及干警业余活动的检查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要严明组织纪律,加强对春节期间回家探亲、外出旅游干警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防止出现“节前不请假提前开溜、节后不请假无故缺岗”等现象。
切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春节期间发生的奢侈浪费、贪污腐化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清除出人民法院队伍;对因管理监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也要按照*风廉*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其失职责任。
相关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