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埃里克森的理论中,4~6岁儿童的矛盾主要来自主动和内疚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说就是儿童在4~6岁的时候,开始试图像成年人样主动地去做一些事情,甚至会试图承担一些他们力所不能及的责任。其实这就是一种主动感。
但有时候孩子的目标和行动,可能会与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的目标相冲突,这些冲突会使他们有一种内疚感。如果孩子在这个阶段能够成功地解决这种主动和内疚之间的矛盾,他们就可以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即既保持了一种主动性,又学会了不去侵犯他人的权利利益和目标。
我家孩子5岁,现在正好处于这个年龄段。举一个例子来说,他心心念念的一件事情就是想把他的小床拆掉。
然后我就去问他:为什么你要把小床拆掉?
他说:因为小床有很多木头,我想用小床的木头去搭一个我自己喜欢的木头的房子。
这其实就是一种孩子主动性的体现,他有了自己的目标,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他也意识到,做这件事情可能需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如果家长不同意其实他也是不愿意去做的,或者说他是没有这个能力去做的。
此时家长需要做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孩子的好奇心,不要随意打断孩子的专注及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即使在大人眼中他们专注的东西,或者说他们探索的东西可能是一些无意义的事。
再举个例子。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经常抱怨他们家孩子特别喜欢在路边捡石头,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带回家。他非常不理解,认为这些石头有什么好捡的,而且还会把衣服弄脏,家里也放不下。无奈孩子就是不许他扔。
我劝他说,其实这就是孩子认识世界的一扇窗。石头在我们看来往往只是具有某一方面的功能,我们会觉得这个石头就是用来盖房子废弃下来的一些边角料,或者说石头就是用来铺马路的,放在家里我们也不能用它来干什么,只是一个无用的东西罢了。
但在孩子眼里,所有东西都是新鲜的,都是他没有见过的,都可以开发出很多有趣的功能。
可能在他们家孩子看来,这些石头可以扔到水里,我就特别喜欢听那些石头和水撞击的声音,也可能他认为石头扔到地上有响声,由此可以判断洞的深度和事物与我们的距离。
孩子正是从不同的细节或者刺激中学到知识的。而家长的好奇心已经磨平,或者说他们的注意力已经很窄了,只能注意到事物的某个属性,而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其他属性,导致他们会认为很多东西都是无用的,但其实这个阶段孩子的好奇心是值得我们保护的,他们可能会发现很多家长并没有注意到的乐趣,所以建议家长能够和孩子一起去发掘他们觉得好玩的东西,以及那些东西的闪光点。
孩子的心理理论能力
在这个阶段,孩子另外的一项心理能力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这项能力和孩子的内疚感是有关系的,这种能力叫作心理理论的能力。所谓心理理论的能力,指的就是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的一种能力而孩子的内疚感就是因为他能够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去思考:我这件事到底做得对不对,我做了这件事,是不是可能会伤害到其他人。
在4至6岁时,孩子的这项能力是逐年提升的,同时与心理理论能力相关的另外一个在家长看来不可理解,或者说不可接受的现象也会逐渐出现,我们称为撒谎能力。
撒谎是建立在心理理论能力成熟的基础上来获得的。如果我们要用撒谎和心理理论做一个连接的话,可以这么去理解撒谎。撒谎的前提就是“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这句话听着有点像绕口令,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要成功地欺骗别人,或者说成功地撒一个谎,你需要首先理解的是那个人到底知不知道你知道的某件事情。只有你知道了你知道的某件事别人是不知道的,这时候才可能把那个人给骗住。而这个阶段小孩正是因为掌握了心理理论,所以他才能够逐渐地去撒谎。所以基于这样的一个说法,再给大家提个醒,不要把小孩撒谎当作洪水猛兽,因为没有孩子不撒谎,或者说没有大人不撒谎。
我敢肯定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说自己从来没有撒过谎,大人也一样。所以小孩撒谎在我看来可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至少证明这个孩子已经获得了心理理论的能力,同时他的认知功能也是正常发展的。
我并不是一味地强调要教孩子撒谎,而是说我们要正确地看待撒谎这件事情,尤其是如果孩子撒的是一个叫做白谎的话,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出于一些我们称之为善意的谎言的话,我们只需要加以告知就可以了。
如果那个孩子是出于一些损人利己的目的而撒谎或者叫作黑谎的话,这个时候我建议还是要做相应管教。当然管教的目标不是简单地不许他撒谎,或者不让他撒谎了,而是说我们要找到撒谎背后的根源,他为什么撒谎?他的需求一定要通过撒谎来满足吗?
为什么我这么说,就是因为很多时候如果你一味只是强调表象,要求孩子“你以后不许撒谎了,再撒谎我就揍你”,那它带来的后果只能是孩子会越来越善于撒谎,他撒的谎会越来越天衣无缝,让你根本判断不出来他到底是撒谎还是说真话。但是他的要求被满足之后,他发现“我不用撒谎也可以获得某些需求上的满足”的话,这个孩子可能就不会再撒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