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到生理水平和整个心理活动发展水平的限制,幼儿的意志活动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意志过程往往表现为直接外露的意志行动。
因此,当我们论及幼儿意志的发展时,总是称之为意志行动。我们从以下三方面考察幼儿意志行动的发展。行为目的和动机的发展行为目的是行动所要取得的结果,行为动机是激励或推动人们去行动的原因。
行为目的与行为动机是密切联系着的。在简单的行动中二者是一致的,而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较复杂的活动中,目的和动机并不一致,并不相同。
但在幼儿期二者则有着更大的一致性。到了幼儿末期,动机和目的开始出现间接化。幼儿意志行动和动机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是:自觉的行动目的开始形成幼儿初期的儿童在活动中往往缺乏明确的目的性。我们时常可以看到有些儿童在教室里东走西荡,看不出他们有什么明确的行动目的。
他们常常不假思索就开始行动,因而其行为是混乱和无条理的。由于行动之前不能预先提出行为目的,因而其行动往往受外界的影响和当时感知到的情景所左右。
幼儿初期,成人提出的行为要求(外加的目的)在儿童的行动中仍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成人用具体的示范和言语指示,为幼儿确定行为目的,指导幼儿按照目的去行动,并且使幼儿在活动中反复实践,进而得到巩固和加强。
随着实践经验的丰富以及成人的教育,儿童逐渐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可以得到什么结果或造成什么结果。
同时,儿童在言语交往过程中,逐渐掌握一些表达行动目的或自己愿望的口头用语。如“我要…….”、“我想……”等等,这样使儿童逐渐懂得在行动之前,预先确定目的。到了幼儿中期,儿童自觉的行动目的逐渐形成。
在成人的组织下,开始尝试着在某些活动中独立地预想行动的结果,确定行为目的。
如:在绘画中,幼儿已能自定主题,自己选择行动方法。此时,只是所提目的还不够明确,还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成人。
到了幼儿末期,儿童已经能够提出比较明确的行为目的。在一些熟悉的活动中,已善于确定行动任务和行动计划。从年龄上看,幼儿期是自觉行动目的逐渐形成的时期。
但其意志行动独立性品质的形成与否,还依赖于成人的教育,主要是教师的培养。受暗示性强,是幼儿期的年龄特征,这种特点在幼儿初期尤为突出。
因此,在培养时,教师既要考虑到幼儿心理的这些特点,同时也要及时引导,培养幼儿意志的独立性。在培养幼儿自己确定行动目的时,还必须引导其意志行动目的,使具有正确的方向。
要用机智的技巧和方法避免幼儿提出不合理的行动目的,使他从意志萌芽时开始养成良好的习惯,在确定行动目的时考虑到行为结果的合理性和道德要求。
换言之,从意志行动开始发展的时候,就使幼儿把意志能力和良好的意志品质结合起来,防止任性等不良品质产生。幼儿期是动机和目的的关系开始出现间接化的时期一般说来,幼儿行动的动机和目的往往是一致的。
在游戏中是为明显,其动机是为了玩(游戏),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玩(擀戏本身)。但随其年龄的发展,动机和目的开始出现了不一致。
如:幼儿帮妈妈做家务,通常不是为了劳动成果,而是避免成人的责备、受到成人的赞扬或为了获取某种奖品。根据动机和目的的关系不同,我们把动机分为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
动机与目的一致的称为直接动机。与目的不一致的、只是间接联系着的动机称为间接动机。幼儿期是从以直接动机为主向间接动机为主方向转化的时期,即动机和目的开始出现间接化的时期。
各种动机的主从关系逐渐形成在推动人去行动的各种动机中,各种动机在人的意识中都具有不同的等级,其中有较强的和较弱的动机;有较重要的和次要的动机;有一些动机是居主导地位的,而另一些动机则处于非主导的地位。
正是动机的体系决定着人的行动所遵从的目的方向,即按着某种方向行动,而不按其他方向行动。
动机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年龄和不同场合,动机的等级可以发生变化,主要的动机或主导的动机可能退居次要地位,而其他动机则可能从次要变为主要,由非主导变为主导。但无论如何,意志活动总是与动机体系相联系的,动机主从关系的形成也意味着幼儿心理活动系统的形成。
在婴儿期,在儿童的各种行动中,各种动机往往是互不相干的。婴儿行动动机的主从关系,常常需要在成人的言语或行动指导下才能形成。婴儿之所以难以形成动机的主从关系,是因为行动动机主要是以感知为表现形式,受当前感知情境的变化所左右。
幼儿期由于表象的概括水平的发展,幼儿开始能够用表象形实验者离开后,通过专门安置的观察孔进行观察。有的幼儿在多次尝试失败后,违反规定地拿了它。
但事后又悄悄地回到了位置上。这时,实验者立即回到幼儿身边,故意表扬他的成功,并奖励给他糖吃。但是,幼儿拒绝接受糖果。当实验者坚持要给他时,幼儿竟哭了,似乎糖并不甜,而是苦的。
这一实验表明,在幼儿刚才的行为中包含着两种不同的动机:一是对实验者的,即遵守规则的动机;二是对物体,即要获得东西的动机。
当幼儿在行动之后再次见到实验者时,两种动机之间的关系和冲突明显地表现出来了,结果糖似乎是苦的,而且是幼儿自己主观上的苦。
说明幼儿在行动开始时起主要作用的动机始终在行为中起主要作用。尽管中途有些动摇,但在行动之后这种主从关系依然保持着。优势动机的性质逐步变化幼儿意志行动中优势动机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由被动地受外界影响而产生的动机逐渐地向主动地自觉形成的动机过渡,而且后者逐渐占据了优势。幼儿初期,其行动动机主要由外来影响所引起,其产生是被动的。外来影响包括成人的指导和外界刺激的变化。幼儿中晚期逐渐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借助自己的言语,主动自觉地形成行为动机。
当动机之间发生冲突时,自觉形成的动机逐渐占优势。有一项实验证明了这一变化。
该实验要求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控制自己,不去看所指定的有趣物体。实验研究了幼儿在不同限制性动机影响下,抑制自己的直接愿望的情况。
行动过程中的坚持性,是幼儿意志发展的主要指标。所谓坚持性,是指在较长时间内连续地自觉按照既定目的去行动。幼儿在意志行动中的坚持性既可以反映行动目的和动机发展水平及其作用的状况,也可以反映幼儿克服困难的能力和状况。
幼儿的坚持性随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史蒂文森()通过向二、四、六岁儿童提出任务:按指定要求分拣和折叠33种堆在一起的布料,考查儿童坚持性的发展。结果表明,坚持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四岁和六岁儿童在实验中,用于完成任务的时间多于二岁儿童,而用于任务以外的时间少于二岁儿童。从完成任务的数量上看。六岁比二岁、四岁儿童多,其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幼儿初期,儿童在成人指导和集体活动的要求下,其坚持性比婴儿期有所提高,能逐渐在感兴趣的活动中坚持行动,完成成人或集体交给的任务。幼儿中晚期的儿童逐渐能自觉地坚持行动达到预定的目的。
他们在行动中还能提出一些活动的细节,想出一些活动的方法,使幼儿坚持性发展的关键年龄各种研究材料表明,儿童在二三岁开始出现了坚持性,但是三岁幼儿的坚持性发展的水平是很低的。
在某些条件下虽然能开始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动,但其行为过程仍然不能完全受行动目的所制约,他们时常违背成人的语言指示,或者难于使自己的行动服从成人的指示。
他们坚持的时间极短,如再遇到一些困难,他们很快就失去了坚持完成任务的愿望和行动。如:“哨兵姿势”实验中,三岁幼儿能保持所要求的平均时间只有18秒。
坚持性发展变化最迅速的年龄,也是它受外界影响而波动最大的年龄,因此可以说,四至五岁是幼儿坚持性发展的关键年龄,成人应抓紧对这个年龄幼儿坚持性的培养。自制的发展意志行动既表现在对符合目的行动的发动与坚持上,也表现在对不符合目的的行动的抑制和制止上。坚持性可以说是一种推进性的自制,即在意志行动过程中抑制那些干扰性因素,保持着有效的行为。
因此,自制就是对自己心理活动和行为的控制和调节能力,它是意志发展的重要方面,它贯穿在意志行动的整个过程之中。幼儿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自制或不能自制的矛盾冲突。自制也是幼儿期的一种重要意志品质。幼儿自制的二种主要表现是抗拒诱惑和延迟满足。抗拒诱惑抗拒诱惑是指抑制自己不去从事能够满足自己但是社会禁止的行动,它表现为无论是否有人在场都能拒绝具有诱惑力但被禁止的愿望和行动。
博顿和马科比()考察了70名四岁儿童抗拒诱惑力的能力。结果发现幼儿的这种能力与父母训练幼儿的方式有较大的关系。
概括起来,父母有两种训练方式:一是体罚,如打耳光、责骂、推搡;另一种是心理惩罚,如说理、隔离、不再喜欢儿童、描绘父母难过的心情。结果发现,那些用体罚训练的儿童更能抵制诱惑。
这个实验告诉我们,对于年幼儿童来说,说理的效果可能差一些,因为他们还不能领会或者觉察父母在态度上的细微变化。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理解力的提高,心理训练的效果会越来越好。该实验分三种条件进行。三种条件的区别是:第一种,不说明规则,只有惩罚;第二种,简单说明规则;第三种,详细说明规则。结果,幼儿处于第三种条件时,抗拒诱惑的人数最多,抗拒的时间最长。
而年龄更大的儿童(小学三年级)在三种条件下的行为差异更大,尤其是在第三种条件所导致的抗拒诱惑人数最多,时间最长。
这说明随年龄的增长,说理在抑制诱惑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值得注意的是,体罚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它对幼儿的抗拒诱惑可能一时奏效,可父母一旦离开,幼儿又会重犯同样的错误。
因为这些儿童的行为不是由头脑里树立的行为规范来控制的,而是被父母的棍棒所控制的。同时,父母的体罚本身又成了儿童侵犯行为的坏榜样,因此,体罚必须予以杜绝。事实证明,不依赖体罚,也完全可以引导儿童遵守行为规则,抗拒诱惑。有些方法就可以帮助幼儿进行自我控制。如:在活动之前对幼儿讲,他们工作过程会有声音干扰,教他们用自言自语:“我不听那声音”来抗干扰。